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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索书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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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即文摘 - 致索书者
致索书者
全文转载2009年“书法报”第41期11版 作者:闫安
木即文摘  加入时间:2009-11-13 11:24:45     点击:1820
致索书者
 
    1. 书法也是一种劳动,劳动即有价值,所以我的字是有价值的。
    2. 在书坛磨砺日久,早已没有你喜欢我便轻狂的冲动了,你要盲目地向我索字,我极有可能拒绝你。
    3. 我就是答应给你写了,可能要隔个三五个月,还有可能是更长的一段时间。请不要催我,我既然答应了你就一定会给你写,只不过是早一天或者晚一天的区别而已。
    4. 找我写字,亲朋好友一律义务,其余人等请用人民币尊重我的劳动。
    5. 单位、财团、酒店索字,一律付款。也有免费的单位,那便是孤儿院和敬老院。桑拿浴、洗脚屋、夜总会一概不写!
    6. 别拿我对你的情意去换银子或者是换酒喝,我无偿地给你写的东西大都是一些应酬货,你要是看着不好可以拿来找我换,你若拿出去做了顺水人情却坏了我的名声。
    7.千万别在通知我参加饭局的时候顺带说上一句:“带张字过来吧。”这样的饭局你会见不到我,想要我的字可以另找个时间,我的字是艺术而不是饭票。
    8.别替你的朋友来向我要字,我与你有深厚的友情,但我并不欠你朋友什么。
    9. 别不打招呼就直接过来敲我的门,你的唐突可能会打乱我的计划,我要是强装了笑脸陪你那是勉强我自己;我若酸了老脸,受伤的是你。
   10.一个人脑力有限,精力有限,话虽刻薄了些,你要理解我的无奈。
   11.老闫是善人,只要不是太过分,我还是会委屈自己成全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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